2025年11月28日,yl9193永利集团“孟子读书社”第37期读书会在郑年锦图书馆二楼研讨间顺利举行。本次读书会由周静同学主持,围绕《孟子·公孙丑下》第八章与第九章展开。参考书目为《孟子集注》、《孟子正义》及《孟子译注》等注疏。yl9193永利集团多位硕博研究生及本科生共同参与,更有大一新生及研一新同学加入讨论,现场讨论氛围浓厚。
本期研读打破了传统的篇章顺序,聚焦于战国重大历史事件——“齐人伐燕”。周静同学将《孟子·公孙丑章句下》第八章、第九章与《孟子·梁惠王章句下》第十章、第十一章这四章内容进行重组与串联,参考朱熹《孟子集注》及相关史料,构建了一个涵盖“起因、经过、转折、结局”的完整研读框架,对孟子的战争观、天命观及政治伦理进行了深入剖析。
研读伊始,讨论围绕《公孙丑章句下》第八章“沈同以其私问曰:‘燕可伐与?’”展开。同学们首先辨析了孟子判定“燕可伐”的法理依据:燕王哙与子之私相授受王位,破坏了周礼宗法下的政治秩序,故而在法理上失去了合法性。然而,针对“谁可伐之”的问题,讨论指出孟子严格设定了“天吏”这一执行主体资格——即只有行仁政、顺天命者才有资格吊民伐罪,从而厘清了孟子支持正义审判但反对齐国强权扩张的立场。
随后,结合《梁惠王章句下》第十、十一章,讨论深入到了战争的现实进程与“民心”的决定性作用。针对齐国“五旬而举之”的速胜,大家分析认为,这并非齐军武力所致,而是燕地百姓“箪食壶浆”以迎王师的结果,体现了民心对暴政的离弃。然而,齐国占领燕国后未能实行仁政,反而“杀父兄、虏子弟、毁宗庙”,导致民心迅速逆转,引发“燕人畔”及诸侯干涉。同学们认为,这一历史教训生动诠释了孟子政治哲学中合法性的动态流变——“民心”并非一劳永逸,水可载舟亦可覆舟。
在理论深度的探讨环节,关于“王命(周天子授权)”与“天命(民心归向)”的张力引发了热烈讨论。有同学提出,在战国礼崩乐坏的背景下,孟子虽然在形式上维护周天子的共主地位,但在实质上更推崇基于仁政的“天命”。通过对“汤武革命”与“齐人伐燕”的对比,大家认识到:在旧秩序崩坏与新秩序未立的转折期,孟子试图以“民心”作为天命的显现,来重构政治权力的最高合法性来源,即形式(王命)应服务于实质(仁政)。
最后,会议聚焦于《公孙丑章句下》第九章关于“过与改”的终极反思。面对齐伐燕失败后齐宣王的羞愧,与会者对比了佞臣陈贾的“为之辞”与孟子推崇的“日月之食”。同学们认为,孟子强调“古之君子,其过也,如日月之食,民皆见之;及其更也,民皆仰之”,不仅是对陈贾乡愿心态的严厉批判,更彰显了儒家要求政治人物在面对决策失误时,应具备坦诚面对、自我革新的道德勇气。
本次读书会通过对四章文本的综合研读,理清了“齐人伐燕”事件背后的政治哲学逻辑。活动最后,读书会对前期导读内容进行了回顾安排,并确定了下期讨论的时间与形式。

(图、文:陈豪)
(责任编辑:郑学颖;初审:鞠芳;复审:常旭旻;终审:叶荔辉)